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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突出源头防腐 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9-03-26 08:00:08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不断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突出思想预防、源头防腐,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把教育警示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一整改”,在案发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督促所在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查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中的不足,做好强化监管、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工作,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不断完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运行机制,坚持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剖析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揽镜自照、见鉴自省,避免重蹈覆辙。

同时,围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筛选典型案例,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下大力气抓好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分析研判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巡察督查、专项治理等环节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取相关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对照查摆、深挖根源、防患未然,切实做到以案促改。

此外,通过跟踪回访、上门恳谈、书面访谈等方式,让受处分干部深化对错误的认识,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持续巩固和扩大监督问责效能。

“把以案促改作为推动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作为最重要的纪律教育,融入灵魂、摆在首位、落到实处,使更多党员干部真正从中汲取教训,防患于未然,补足精神之钙,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切实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干净干事、清白做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