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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抓实督导反馈整改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发布时间:2019-03-25 08:11:18   来源:迪庆州纪委

自收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五督导组督导迪庆反馈意见后,迪庆州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反馈问题清单梳理涉及整改部门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统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每项整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

提高站位抓整改。州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省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精神,成立3个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采取走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台帐资料等工作方式,对州级3个政法机关派驻纪检组、3个县(市)7个单位及3个乡(镇)开展督导检查,对10位同志进行个别谈话。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州纪委监委及时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组,明确工作职责,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加大专项斗争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工作中存在的推进缓慢、推诿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推进。

依法严惩抓整改。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由州纪委信访室牵头,组织州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2018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15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9件。其中:立案4件,办结1件,尚未办结3件(正采取留置措施1件)。

深挖彻查抓整改,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根据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分办流程工作机制,通过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及时将涉黑问题线索移交州扫黑办,目前已转州扫黑办群众重复举报的同一涉黑问题线索6件。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根据职责分工,州纪委监委建立纪委常委包案制度,有效确保每一条问题线索的核查进度和质量,同时加强对所联系部门的指导力度,确保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和核查工作得到强势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州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指派专人专班负责工作,统筹整合全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针对办案力量不足的实际,合理调配部署办案人员,特别是在办理留置案件时采取抽派协助、跨地区调配支援等措施,确保一线办案力量不缺失,整体工作推进不落空。加强档案台账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完善相关痕迹资料,确保以规范完善的档案资料真实展现专项斗争的全过程。(杨洁  王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