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的安排部署下,2月至3月,我省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全省各地各单位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全面检查考核。各检查考核组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严格对照考核方案从严从实开展检查考核,推动全省深入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及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实压牢全省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
省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考核工作,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陈豪对检查考核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次检查考核工作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省纪委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采取集中检查考核、委托检查考核和主管部门检查考核3种方式。8名省委常委分别带队,组成8个检查考核组,对16个州(市)、44个省级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省纪委有关派驻纪检组对38个综合监督单位进行检查考核;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部门管理机构及加挂牌子机构、省委高校工委对大专院校、省国资委党委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其中,省委书记陈豪,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省委常委赵金、宗国英、李小三、刘慧晏、张太原、冯志礼分别率领检查考核组深入实地,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组织述责述廉、开展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调阅台账资料、开展延伸检查等方式进行集中检查考核,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各地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本次检查考核重点突出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深化政治巡视,中央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情况;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的情况;严肃党政机构改革纪律要求的情况。
“准确把握检查考核的重点,聚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重点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全面认真检查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省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检查考核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找准管党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加强督促整改落实,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助推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强化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省委明确,本次检查考核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检查考核情况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向省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召开1次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