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体诫勉谈话会议,州委书记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县和州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相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和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谈话指出,实现新时代大理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必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州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净化政治生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谈话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州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坚持年初有部署,年终由州委常委带队进行考核,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年初的安排计划,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认真落实好党委(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要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做到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带头履行好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领导和支持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全面践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主动承担起党章赋予的任务,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谈话要求,受到诫勉的单位和同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和考评办法,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做到逐条对照抓整改、逐条对照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陈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