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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当好“护林员” 护好“广袤森林”

发布时间:2019-03-17 08:03:06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8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履行职责,勇于担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既当好“啄木鸟”,又当好“护林员”,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维护整个森林的“生态健康”。

紧扣于“严”,避免执纪态度失之于软。敢于亮剑执纪,善于敲钟示警,让纪律和规矩带电,紧盯主体责任,狠抓监督责任,牢牢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在执纪审查中敢于硬碰硬、真较真,重点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反腐倡廉标本兼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坚持查办案件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切实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紧扣于“早”,避免执纪时机失之于晚。善用谈心谈话利器,查问题、找症结、以谈促思、以谈促改,突出抓早抓小,拧紧日常监管发条,摒弃纪律审查中“算总账”的错误认识,对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与提醒告诫,耐心说服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小问题早发现,小苗头早杜绝,小毛病早治理,严防小错酿成大祸。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微腐败”、重要时间节点的“节日病”,第一时间提醒、交办督办或直接查核,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决不拖延放任,进一步筑牢拒腐防线,实现教育在前、预防在前、警示在前的效果。

紧扣于“常”,避免执纪强度失之于弱。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诫勉谈话、函询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让监督执纪问责无处不在,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长效化。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使怀有企图的人知止、收手。定期不定期组织旁听庭审、参观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汇编忏悔录和警示录、开设警示课等多种形式,用好活教材,敲响警示钟,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推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廉洁教育,重视党性培养,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实践中正面典型的积极引导作用与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威力,用活生生的实例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养成,使广大党员干部恪守底线,做到警钟长鸣。(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