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在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通过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积极探索了在边疆、藏区、山区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途径,有力推动了迪庆脱贫攻坚工作。
以落实监督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2018年,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失职失责的5个党组织和31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对93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落实。
结合迪庆实际探索实施了一套有效管用的工作体系。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实施州纪委监委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县市纪委每2个月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拓展“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加大巡察力度,推进专项巡察,开展交叉式监督检查等,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成为迪庆州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板块。
严肃查出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2018年,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45次,共排查脱贫攻坚方面的具体问题596个,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9个,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紧盯扶贫领域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要跟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就要挺进到哪里。无论是谁,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贫困群众身上。(杨洁 陈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