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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人人都要适应日常监督

发布时间:2019-03-13 08:23:54   来源:昭通市纪委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安排工作时呈现的多个“亮点”,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信号、正风肃纪的新动向、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走向。其中之一,就是把“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予以单列,既显示了日常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更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让每位公职人员都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要务,更是规范权力正确运行的基本保证,夯实审查调查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领导干部乃至普通公职人员若没有监督,就有可能为所欲为,有的甚至会肆无忌惮。因此,每位公职人员都要时时绷紧监督之弦,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尤为重要。

日常监督,也就是时时监督。国家公职人员无论是八小时内还是八小时外,都要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适应新形势下的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告诫每位党员干部,监督不再只是八小时,监督时刻存在,要求每位党员干部以正确心态和气度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现实中,我们一些公职人员无视纪律规矩,迟到早退、上班游戏、找人顶会、办事拖拉,有的甚至公车私用、私车公油、宴请敛财、到基层不自觉交纳伙食费等等,这些“为官不为”“为官贪腐”的行为是对规矩、作风、纪律的无视,这些看似“小事”的大事不但影响个人形象,更影响着党风政风,影响着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落细。

他们之所以能这样是抱有侥幸心理,他们认为这些“小事”只要不被纪委抓到,就没有问题。但凡有这些想法的人,真是大错特错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正风肃纪抓作风,反腐倡廉亮利剑,其目的就是要求我们在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不懈长期监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因此,每位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失去监督容易导致‘不为’,拒绝监督容易犯下错误”的严重性,自觉将工作放在阳光下运作,切实将自己放在阳光下生活,严守规矩纪律,不越雷池半步,这样既可以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又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监督是一种规范,监督是一种爱护。只要我们每位公职人员自觉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品格、一种境界来要求,从思想意识、灵魂深处,深刻感受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就能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就能在有效的自我约束中及时警惕并消除各种潜在错误意识和行为的发生。(昭通市纪委常委  赖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