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怒江召开八届州纪委第75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上半年工作例会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组怒江调研反馈意见,通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涉及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会议指出,省纪委书记在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上半年工作例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了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组怒江调研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为打赢打好怒江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助推全州脱贫攻坚,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自己、职责、工作摆进去,认真履职尽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担负起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要将中央纪委调研督导反馈意见列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列出具体措施,划定时限要求,一并抓好整改落实。要从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扶贫领域腐败滋生“土壤”,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盯住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深入查处,用心用情用力打造民生纪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扶贫领域延伸等方面入手,以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抓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获实效,使得涉及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开展深入研讨。(杨亚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