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少数”经常性监督,迪庆州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情况印发《关于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对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廉政档案的建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保障干部职工正确行使权利、预防腐败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奉献进取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严明了党的纪律,强化了党内监督,促进了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了基础,为综合把握和维护全州整体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知》强调,加强廉政档案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档案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体检表”,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夯实思想根基,筑牢思想防线;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
《通知》明确,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工作由州、县市纪委监委牵头,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审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单位协作配合。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工作标准高、涉及面广,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对建设清正廉洁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吉心梅 和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