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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纪检监察干部热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06 08:11:01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后,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媒体平台转载学习,迅速掀起热议高潮。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姚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吴亚雷表示,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以《意见》为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五个必须”,加强监督问责,严查“七个有之”,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意见》的制定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髓要义,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尊崇党章、严守党规、恪守党纪,使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细落小落实。”元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波说道。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所做的工作必须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注重‘靶向治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姚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龙治宝如是说。

“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中央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坚定决心。”禄丰县委巡察办主任孙晓屏说,“作为一名基层巡察工作人员,我将把《意见》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贯彻到实践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清除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七个有之’、当两面派、做两面人、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污染因子,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探照灯’‘显微镜’‘传感器’的作用。

“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我一定加强对《意见》的学习理解与实践运用,结合《意见》的新要求、新标准,立足派驻监督职责,加强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督促监督单位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永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黄虹说道。

“《意见》为我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方向,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武定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杰全表示。

“作为一名派驻机构负责人,要把学习运用《意见》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始终,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牟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晓梅说道。

“作为履行派驻监督专责的机构,我们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与日常的监督执纪融会贯通,‘严’字当头,‘准’字为绳,稳中求进,把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到中央、省州市党委的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体检’的切入点,充分体现监督的力度与温度。”楚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柴斌如是说。

南华县委巡察办主任周敏渊说:“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党的政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政治体检’,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徐燕梅  张朝琼  王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