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努力推进新时代德宏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半年督查工作,检查督导各级党组织对标对表州委要求,认真自检自查、查缺补漏,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7个。督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严肃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不力单位的责任,完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查处72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干部。
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2018年,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77人次,同比增长51.05%,按“四种形态”划分,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237人、71人、75人、33人,各占57%、17.1%、18%、7.9%。
州纪委监委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专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2018年共抽查检查单位(部门)和村组95个,走访群众254户,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0个。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抽查乡镇(村)740个次、扶贫工作队516个、贫困户583户,发现并处理问题17个。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2轮自检自查,查找办理问题和问题线索98个。2018年全州共接收、督促办理扶贫领域问题和线索1266件,立案查处32件62人,结案20件,给予党纪处分46人。
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2018年全州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108件,办结46件,处理1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件14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德宏州柴油走私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打私联合专项行动,严打各类走私违法犯罪,铲除走私护私“保护伞”和利益链条。(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