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供销社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组会讨论决定……”近日,楚雄州委第八轮巡察8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14日,州委第八轮巡察8个巡察组分别对州商务局党组、州供销社党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州司法局党委、州中医医院党委、省路桥四公司党委、州农科院党总支进行了巡察,对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
巡察期间,州委巡察组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贯彻省委“十六字”精神及州委“1133”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等,着力查找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楚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基层党建巩固年”“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问题。
州委常委会、州委书记专题会和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分别听取了本轮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期间发现的21个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州纪委监委处置。
巡察反馈会上,巡察组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91个,并提出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作表态发言,纷纷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彻底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徐燕梅 王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