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八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对依规有序开展第七轮巡察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不断提高巡察质量和水平,扎实做好第七轮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作动员讲话,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代表州委宣布《关于八届州委第七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命和巡察工作分工的决定》及《怒江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八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的通知》。
会议指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监督被巡察党组织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同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会议强调,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开展州委巡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须旗帜鲜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州委第七轮巡察工作;要加强政治建设,要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政治觉悟、政治定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了解掌握所监督领域专业知识;要加强纪律建设,巡察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牢宗旨意识,健全完善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
八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工作从2月28日到3月29日,为期1个月,共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州政府办党组、州政协党组、州委办、州人社局党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姬政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