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了这笔钱,内心一直不安,但一直没有勇气向组织坦白。感谢组织给了我承认错误、改过自新的机会。”陇川县一名接受面询的党员干部说清问题后,如释重负。
今年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补齐监督短板上下功夫,积极运用《面询工作办法(试行)》,推进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可视化监督,已开展面询11件次,10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
“面询是在处置问题线索时,将谈话和函询结合使用的一种方式。通过纪检监察干部与被反映人面对面询问交流、了解情况、提醒教育、鼓励引导,让党员干部及时接受监督,体现的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关心。”德宏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面询适用于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是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模糊,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但有必要进行提醒的线索。
“据举报反映,你存在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公款请客吃饭的问题,请你如实向组织说清情况。”州纪委常委、监督室负责人对一名存在公款送礼、公款宴请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面询,该干部主动说清反映问题,并出具不存在公款送礼、公款宴请的证明。监督室通过查阅所在单位财务台账、走访涉及单位和人员,给予采信、了结处理。并将了结情况,再次通过面询的方式进行告之,让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并告诫其工作存在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从严要求自己,遵规守纪、大胆工作、主动作为。
“采取面询的方式进行问题线索处置,一方面被面询对象更加重视此次谈话,更具真实性,另一方面面对面纠正被面询对象思想错误,更具说服力,教育、监督效果更精准、更明显,实现了从‘档案见面’到‘思想见面’、从‘看照片’到‘全扫描’、从‘背靠背’到‘面对面’的转变。”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被反映人态度诚恳,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对所询问题进行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事实清晰清楚,可以采信的面询记录可按程序报批澄清了结;被反映人态度抵触,有意回避关键问题或对所询问题简单否定的,对其进行纪律提示提醒,同时提出具体要求并责成被反映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陈云芬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