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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 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19-02-23 08:02:39   来源:文山州纪委

“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将之转化为谋划工作、提升能力、推动落实的强劲动力……”2月18日,文山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发出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动员令。

学习活动为期1个月,学习内容主要聚焦中央、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机关各党支部为单位组成学习研讨小组,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以考促学、围绕自身职责提出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等方式,把深化学习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将学习内容编印成册,发放学习资料155份。在3月中旬前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学习内容,认真开展自学,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各学习研讨小组采取专题讨论、部门负责人领学的方式开展不少于4次的集中学习,使学习入脑入心。

各研讨小组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干什么”“怎么干”为主题开展大讨论活动,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短板和突出问题,并将学习研讨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机关各党支部、各室(部)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及岗位职责,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计划),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收集汇总后提交市纪委监委书记(主任)专题会讨论研究后纳入年度工作安排。

为检验学习效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动力,学习研讨结束后,将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学习研讨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研讨心得体会,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写,对学习效果不好且“搞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回炉再造”。(王铭坚  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