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临沧市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做到纪在法前,把从严要求贯穿到干部监督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力推动党员干部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不断推进纪律教育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抓在平常,融入日常,将纪律教育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使纪律意识深植于党员干部灵魂深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条例等为契机,组建市、县两级宣讲团99个,开展宣讲315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44026人次。紧盯关键时刻,在干部新提拔时、公务员录用时、党员刚入党时强化党纪法规教育,系好“第一粒扣子”;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同时,将纪律教育融入家风建设,向全市党员干部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48542份。通过各项措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坚持抓日常提醒,针对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建立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推进“蹲点式”调研监督,全覆盖开展政治关爱式谈心谈话,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4S店”;丰富函询的内涵和方式,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与监督对象的面见率、面谈率,变“背靠背”到“面对面”;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制定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担当办法,提升派驻监督全覆盖质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43人(次),其中处置人数分别占比52.9%、29.6%、11.9%、5.6%,达到了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目的。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7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函询整改、组织处理等方式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同时,坚持年中检查和年底考核相结合,深入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与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个别谈话,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8年,共追究责任类问题107个,问责单位26个,问责领导干部211人。(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