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以严肃会风会纪“十不准”和建立会议报批制、办会责任制、会风通报制、责任追究制、结果运用制等“五制度”,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推动会议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以会风的转变,进一步整治“以会议落实会议、为开会而开会”等形式主义问题。
《通知》要求,不准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干扰会场秩序;不准随意出入会场以及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抽烟、聊天;不准“空手即开、空手离开”,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专心领会会议精神实质,认真落实会议的安排部署;不准“为开会而开会”,参会人员会后要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位,对照职能职责及时将会议要求完成事项制定成任务清单,逐项抓好落实。
《通知》强调,实行会风通报和责任追究,会议结束前,会议主办负责人将会议纪律情况报予会议主持人,由会议主持人当场通报会议纪律情况。会后由有关部门书面通报。凡被通报的个人和单位,由市纪委派驻机构进行约谈,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报市委办或市政府办,并报市纪委监委备案。一个单位年内累计3次被约谈的,对该单位进行问责,对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会议主办方未将会风会纪如实登记并按时反馈的,按本责任追究制处理。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将会风会纪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范畴,被通报或约谈1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扣相应分值,被约谈或通报3次的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通知》下发后,会风会纪有了明显好转。会风就是作风的缩影,会风好不好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准自行请他人代会,会上不能讲‘小话’、不能随意出入会场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抽烟和聊天、不能‘为开会而开会’不传达落实等具体措施绝不是小题大作,唯有从这些小事做起,从这些细节抓起,政治生态才能在一点一滴中改进。”(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