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召开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要求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严查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铁面执纪执法,集中力量攻坚,在全市形成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的高压态势。要提高认识,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狠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好督导检查工作,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要加强沟通协调,与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及时处理上报。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职,敢于担当,不允许打招呼、打听案情等情况发生。
会议要求,要强力推进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市、县要同步组建工作专班。要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政策,及时了解、分析和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快推进,消除空白,强化督导检查,综合采取实地检查、重点抽查、定期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形成强大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调动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