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7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年采取留置措施和给予重处分的案件进行了为期四周的专项排查。经过排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从留置和党纪政务处分案件中,共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8件,其中,省纪委监委机关排查出7件,涉及厅级干部6人,涉及企业负责人1人。州市及以下排查出101件,涉及单位4个,涉及人员101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25人,村(社区)干部26人,企业负责人5人,其他人员39人。截至目前,已办结47件,移送政法机关进一步核实认定14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47件。
云南省纪委监委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高度重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特别是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难、发现后取证难,查办工作中问题线索容易被灭失等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开展在办重要案件专项排查,从正在查办领导干部案件中查找利益关联,“摸瓜捋藤”找“保护伞”,专题研究、专人督办,突破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瓶颈。
省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关于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加强督办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要由省纪委常委专人负责、专项督办;要加快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准确、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大涉黑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排查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工作意见》,抓好工作落实;纪检监察审查室要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案件卷宗,进一步规范案件档案。
根据云南省纪委常委会分管审查室联系地区和单位,将排查出来的108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交由相关3名省纪委常委领衔督办,适时深入相关州(市)进行督办、指导。在督办昆明市呈贡区纪委监委排查和交办反映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5件线索中,现已办结2件,正在核查3件。同时对涉及委机关相关处室处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加快办理进度。
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中,通过转变工作思路,加大督办力度,力求取得专门成效。在执纪理念上,不以涉案金额、违纪情节作为衡量案件影响力的唯一标准,更加注重审查调查的“时度效”相统一,更多地从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统筹考虑,例如对昭通市11县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采取不打招呼的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电话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不走形式、不徇私情,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准确研判及时上报,依纪依规依法,坚决严肃查处。同时,省纪委监委强化整体思维、系统观念,善于从个案中发现普遍性的规律,“钻进去”“跳出来”,分析本质,抓住重点,创新执纪方式,既要“顺藤摸瓜”更要“摸瓜捋藤”,认真分析案件背后的利益输送、相互关联等各方面因素,找到利益输送的源头,发现制度存在的漏洞,推动云南政治生态不断修复、净化、建设。(云南省纪委监委||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