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委通过组织领导、全程督办、追责问责,用好监督执纪问责“杀手锏”,将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抓实纪律保障,持续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锋号”。
突出重点开展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层层压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县区督导,深化日常监督,核查重点督办问题线索,掌握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给予协调指导、排除办案阻力。通过走村入户了解民意、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地方党委和政府担当作为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纳入执纪监督、明察暗访、巡察巡访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查。
拓宽渠道高效处置问题线索。通过微信平台和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网络举报、来信来访举报等举报方式,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现有涉及黑恶势力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变“等线索”为“找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把收受财物、放纵包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三类问题作为重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速、提质、提效核查处置,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全程跟踪督办,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优先处置,一查到底。
完善机制强化纪法衔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对查办结果及时反馈,确保纪法之间及时对接、司法与监察及时沟通。去年市纪委监委共派出5个核查组,对13件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进行深挖细查。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件,办结13件,处分3人。(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