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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2018年党纪政务处分538人

发布时间:2019-02-15 08:11:50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55件,处置问题线索1849件,同比上升51.3%。立案562人,同比上升16.4%,其中县处级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8人,同比上升24.5%。”

2018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变化,切实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既用纪律管党治党,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持续释放正风反腐的强大力量。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开通监督举报平台,同时结合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治理,在县乡村设立举报信箱,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并充分运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延伸巡察等形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制定和完善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办案流程图、办案文书等工作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管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程序;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和督办台账,做到每日登记、每月报告处置情况、定期汇总核对,实现来源可溯、过程可控、去向可查,做到线索处置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

市纪委监委更加注重监督这个首要职责,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关键人群,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面询、函询等方式提醒、监督,让其红红脸、出出汗,及时“拉一把”,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244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75.4%、17%、5.8%、1.8%,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

充分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新优势,保持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紧盯重大工程、重大领域、关键岗位,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先后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市国资公司原董事长、贪污挪用公款的市红十字会原出纳等21人采取留置措施,从严查处。(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