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云南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副省长、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根本遵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论断,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推向深入。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执着把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带头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落实者,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带头求真务实、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不断深化公安机关作风建设。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引导全省公安民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改作风、转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党委负总责、书记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会议要求,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的重要举措,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落实。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结合厅党委成员和厅直单位2019年重点课题调研,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上。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查纠“四风”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挖细查、决不姑息,在全省公安机关持续释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要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推进作风建设,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查处,推动公安机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