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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9-02-14 08:11:05   来源:大理州纪委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大理州抓住契机,凝聚合力、精细施工,有力推进了机构设置、制度规范、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纪委监委同向发力实现“1+1>2”的倍增效应。

机构人员高效整合,监察监督全面覆盖。州纪委监委机关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在力量配备上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将转隶人员分别安排在州纪委监委机关19个部门,实现州纪委原有人员和转隶人员混编重组。全州监察对象从改革前的3.8万人增加至12.8万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制度规范先试先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探索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结合实际起草《推进乡镇监察试点工作意见》。认真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制度,及时印发了大理州纪委监委会议工作规则、书记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行文办法,协调相关政法部门制定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7个配套制度,为纪委监委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工作手段不断丰富,调查措施高效使用。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审慎、积极稳妥综合试用11项调查措施。严格执行谈话函询、初核、立案、结案、留置审批备案制度,逐级审批,全面留痕。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逐步顺畅。(段玉华  胡杨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