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大胆实践,顺利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实现了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实现率先组建挂牌。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和省纪委要求,州委主动担当尽责,超前谋划部署,扎实稳步推进改革,自党中央、省委部署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州委主动担责、牵头抓总,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成立由州委书记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扎实有序推进改革提供坚强政治基础,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图施工不走样,保证标准不含糊,牢牢把握转隶、组建、挂牌等关键环节,扎实稳步推进,2017年12月31日,迪庆州监察委员会率先在全省挂牌组建,成为全省“领跑者”。县市级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1月15日全面完成挂牌组建。全州监督对象从1.4万人增加到3.08万人,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格局。
推进纪法贯通,实现纪法衔接和深度融合。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实践摸索试用12项调查措施,加强纪法贯通,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全覆盖,充分发挥“1+1>2”的效果。2018年,全州使用留置措施4件。着力抓早抓小,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3人次,同比增长19.9%,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第三、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68.9%、15%、8.3%、7.8%,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法纪效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问责,对问责事项分类处置、分层督办、分级问责,加大督办督查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州共问责干部38人,同比增长15%。
整合监督力量,实现监察全覆盖。在全州各级监委全部组建的同时,着力推动派驻(出)机构和巡察机构改革。全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组建18个派驻(出)机构,有效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设立5个巡察组,2018年共开展八届州委第五、第六、第七轮巡察,对33个部门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共发现问题404个,问题线索8件,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194条,向州委及州级有关部门提出44个建议,充分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的作用。
强化业务能力,实现人员转隶融合。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同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通过开展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双向业务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尽快熟悉新业务,补齐各自的短板,深入推进思想理念、执纪执法观念融合。对检察院转隶干部和纪委干部同等对待、混合编成、交叉使用,纪检监察审查室和监督室均由转隶干部和纪委干部混合搭配,实现人员安排融合,切实增强转隶干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素质提升,组织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及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14人次,州本级培训229人次,着力补短板、强素质、提能力。(吉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