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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全方位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9-02-13 08:13:3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西双版纳州多措并举,切实贯彻落实,力促《条例》、监察法入脑入心,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一步将纪律规矩、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印发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和《条例》的通知,对全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全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时部署安排监察法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采取多种学习宣传方式,及时组织党员干部逐条学习,掌握相关内容,牢记各项规定。

印发《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情况宣传工作方案》把监察法纳入全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加强与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校)协调,把监察法和《条例》列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各类干部培训班知识测试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纪国法的宣传教育。督促各地各部门采取自学、支部学习、部门学习、培训学习等方式进行系统学习。通过纳入巡察,开展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深化运用“互联网+”思维,全力打造“一网一端一微一信”全媒体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载权威解读文章,帮助深入学习理解,掌握监察法、《条例》核心要义。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学习宣传。景洪市纪委监委与“嘎汤帕”节合拍做“廉味”,依托西双版纳哈尼族的年节,在2019年度“嘎汤帕”节活动现场设监察法、《条例》展板、作讲解,为新年注入“廉味”。勐海县纪委监委制定发放便携式监察法“口袋书”,使全体党员干部随时学习、及时查阅。

改版升级州警示教育基地,将监察法、《条例》及时纳入改版内容,着眼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不想腐的震慑。坚持以案说法,举一反三,督促整改。发挥监察建议书法律效力,在下达监察建议书过程中认真做好通报、提问、点评、分析等工作,把下达监察建议书的过程变成警示教育、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的过程,使监察建议书“长牙”“带电”。(岩温扁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