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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持续亮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9-02-12 08:12:22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8年,普洱市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作风纪律,聚焦主业主责,突出一个“专”字,紧盯“两个责任”,聚焦“四个落实”,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深巡细察存在问题,点面结合狠抓整改,快查快处严肃追责,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该市充分调动监督资源,聚焦脱贫攻坚工作作风、精准扶贫、惠农补贴、低保救济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抓住扶贫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这个“牛鼻子”,厘清监督思路、出台办法措施、健全完善机构、持续推动工作,坚持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

在发现问题上,采取厘清责任传导压力自检自查、县(区)交叉检查、重点督查、专项巡察、常态化明察暗访以及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入户核查等多种方式,盯紧扶贫领域重点问题、重点部门、重点人,彻查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监督过程中,把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部门、单位、人员作为“再监督、再检查”对象,重点看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挂包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责任履行情况、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确保监督对象精准。在监督范围上,对当年计划脱贫出列的县、乡(镇)、村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看谋划部署脱贫攻坚是否结合实际,扶贫对象确定、帮扶措施落实、把握脱贫标准、扶贫成效考核是否精准,是否遵规守纪,是否从严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失职失责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效果,对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人和事,高举利剑。充分利用群众身边“微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基层干部,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在被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中,有县处级干部和乡科级干部,也有村组级干部及其他相关人员,通报一律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强大舆论氛围。

该市多层级、多方面、多环节抓好监督检查,建立起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动”的监督检查机制,形成监督执纪问责“闭环”,切实做到监督无禁区、追责零容忍,扶贫领域监督巡察实现全覆盖。在扎实推进全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纪律检查中,重点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6个方面25项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问题起底,全力推动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点面结合抓整改该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巡察发现问题为依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发挥“加压器”和“助推器”作用,督促被巡察单位用好巡察“良方”,把责任具体到人、压力传导到岗,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销号台账,对号入座,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为促使巡察整改落实见效,市委巡察机构全程参与督导检查,重点了解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事项办理情况、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到位情况。对于问题线索,该移交相关部门查处的及时移交、及时查处,做到线索“快移快交”,纪律审查“快查快结”,对巡察整改工作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的,从严追责问责,确保巡察成效实实在在。(罗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