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福利;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向各处级领导干部及部分党员干部发出关于“十三个严禁”的手机提醒短信,促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各项纪律要求,风清气正过春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部署,该市派出5个明察暗访组开展再监督、再检查,重点围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加大对节日期间落实“十三严禁”等各项纪律要求情况开展明察暗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强化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腾冲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监管单位领导干部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约谈,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昌宁县纪委监委抽调人员组成明察暗访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反“四风”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目前,共开展明察暗访3次,检查乡镇和单位30个,查摆并督促整改问题6个。施甸县纪委监委联合税务、市监、公安等部门,组成13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严查“四风”顽疾。
同时,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过节提出要求,强化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发出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侧,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就2019年春节廉洁过节的有关批示精神,强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