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江市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消除监督执纪空白点,持续形成震慑效应。
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中聚焦“七个有之”“关键少数”和民生领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19件次,同比增长39.76%;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57件,同比增长29.62%;立案审查367件421人(其中县处级30件30人,乡科级115件141人),同比增长39.02%和30.34%;党纪政务处分392人,同比增长30.67%。
全面消除执纪审查空白。党的十八大以来县级对乡级纪律审查空白点全面消除,县区纪委共立案审查65个乡镇(街道)副科以上干部99件128人。连续3年,全市65个乡镇(街道)纪委每年都有自办案件,2018年各乡镇(街道)纪委共立案审查151件164人
严格规范和全要素试用各项调查措施,加大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市级和5个县区监委都有留置案件,共对13人采取留置措施;对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交警支队原支队长和市物资公司总支书记、执行董事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目前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震慑效果。
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对3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组织全市8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廉政电影《绝不姑息》;向全市1700余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放《访“虎”》实录,强化警示教育。组织3538名党员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认真总结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同步向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提出监督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建章立制。
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督促整改问题90余个。编印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实务。采取以案代训、深入基层指导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业务水平,提升案件质量。组织开展涉案款物管理和办案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办案风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全面建设改造县区和乡镇谈话点,积极推进市级留置专区建设。
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结合实际,细化名贵特产名目,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整治要求,深入查找存在问题,主动整改纠正,共排查领导干部6685人,清理上缴违规资金23万余元。(和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