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纠“四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极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拉紧执纪尺子,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异问题,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17个,处理干部191人,公开通报曝光141人。严肃查处了盈江县挪用棚改专项资金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处理干部28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和专项资金监管制度。
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围绕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全州重点工作任务和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调研检查等方面加强监督,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跟踪督办全媒体问政揭示出来的效能不高、工作缺位、推进迟缓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以问政促进作风转变。
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认真落实激励履职担当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完善基层群众社会评议党政机关部门作风常态化机制,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靠前服务、主动作为,推动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对116件受到失实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澄清了结。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制度,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撑腰鼓劲。(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