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沧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重要指示精神,把深入开展“四风”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抓紧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清自查,严格对照中央纪委提出的4个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紧盯新动向新表现,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查摆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践,就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全年共查处“四风”问题180件289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督查组,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梳理筛查、深挖问题线索,确保不放过、无遗漏。持续跟进、靶向整治,深入剖析原因,严肃查纠整改,集中力量予以整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快查快结,对已发现的问题线索逐条核查,查清查细查实,以强有力的惩戒问责手段,督促党员干部提振精神。
同时,加大警示曝光,对“四风”典型问题进行一一晒出,对存在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让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崇廉尚洁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四风”问题。全年通报曝光“四风”典型问题58批86起,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好。
此外,始终坚持律人先律己和刀刃内向原则,畅通监督渠道,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敷衍塞责等问题,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乱作为、不作为。(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