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注重将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敲响警钟、划出底线,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切实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坚持“一案一整改”,扎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针对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到案发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督促所在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查找主体责任落实中的不足。注重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发挥案件治本功能,督促做好强化监管、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工作,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并通过开展跟踪回访、上门恳谈、书面访谈等方式,帮助受处分干部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让受处分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把回访教育当作党纪党规的一次再学习、再宣传,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监督执纪的效能。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强化震慑效应。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在查处的案件中,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增强警示教育的冲击力。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身边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把别人的问题当做自己的来看,揽镜自照、见鉴自省,自觉对号入座,避免重蹈覆辙。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典型案例,提升震慑效果。
不断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到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注重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在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到市委党校为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开展廉政党课,用鲜活案例让党员干部深受警醒;各县(区)纪委监委创新丰富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既作正面引导,也强化警示提醒,进一步让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自警、自省;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加强“一对一”指导,督促驻在单位通过学习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对案件易发、多发环节进行详细分析,增强教育的实效性。(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