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忠实践行“两个维护”,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成效稳步凸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准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把讲政治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签字背书等制度,严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聚焦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指出的14个问题,协助州委主动扛起整改责任,78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办结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75件,巡视整改顺利通过省委检查验收。对6个县市区和70个州直部门报备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全州共派出54个巡察组,巡察66个党组织,发现问题812个。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73个,移交问题线索31件;开展第二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348个,提出意见建议51条,移交问题线索14件;组建5个固定巡察组。
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6件,处分19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43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强学习培训,聚焦主业主责,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先后举办了综合业务、转隶融合、信息工作、巡察业务等培训班,选派16名同志到纪检监察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培训。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州纪委州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实行重点工作督办通报制度,对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提醒15人次。主动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自纠自查工作,对不适宜经营的予以清退注销。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门户。全州受理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4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1件1人、给予记过处分1件1人。(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