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普洱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述职评议会,10个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19个内设机构、22个派驻(出)机构一一报告2018年度履职尽责情况,接受现场评议,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
会上,抽取工作成效明显的3个县(区)、2个内设机构、2个派驻机构交流经验举措,交流结束立即转入紧张点评环节。“有的县(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数为零;有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受理问题线索和立案处分数都为零,是真的没有问题还是监督不到位?”普洱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直接点名、直言不讳地指出问题短板,并针对共性问题现场支招:“分析执纪监督力度不够原因,主观上是不想办、不敢办,客观上是不会办,本领欠缺,要转变理念,主动出击,补齐能力素质短板,让工作提质增效。”
“年度‘成绩单’在综合报告基础上,将受理信访举报、问责及监督监察、审查调查等工作情况进行图表量化,与2017年形成对比,成绩‘一目了然’。”普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由市纪委监委全体干部职工及县(区)纪委书记作“阅卷人”,现场作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评议。
据悉,普洱市出台《普洱市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工作进行年度量化考核。考核注重实干实绩,创新创优,奖优罚劣、赏罚分明,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推先推优和提拔使用挂钩,力争让干得好的劳有所得、功有所奖,对干得不好的追其责任、罚其失职。(陈云芬 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