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双版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为推动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签字背书等制度,严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去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66件,处分194人。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扫黑除恶、打击走私专项斗争,从严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坚持和落实好干部标准,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落实党员干部纠偏容错实施办法,对4名领导干部从轻处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件59人,处分50人、问责9人,107名党员领导干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被问责。
同时,全面完成州、县市监委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工作,深化派驻监督改革,加大政治巡察力度,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