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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出台细则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发布时间:2019-01-29 08:09:35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文山州委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该实施细则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守任免规定、严格责任追究七个方面十九项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划定了底线,标明了红线。

“实施细则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对选人用人负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要在拟推荐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意见上签字”,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把选人用人监督关,对造成“带病提拔”的要区分不同情况和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近年来,该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着力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要求,在全州推行实名举荐干部制度,探索在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干部交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等机制,提拔重用了一批政治过硬、踏实干事、成绩突出的干部,撤换了一批对脱贫攻坚不重视、不胜任工作的干部,树立了重实干实绩、有为有位的鲜明用人导向,严格选拔任用程序,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切实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先后制定出台《文山州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试行)》《文山州非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工作流程》等选人用人办法。在全州实行领导干部工作报备和执行工作纪律随机抽查制度,并将各级各部门选人用人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新一轮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我们要严把纪律教育关,为干部提拔划出红线;严把调查核实关,优先调查拟提名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严把选拔任用关,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干部进行严格‘体检’”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18年,该州共提拔任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11人,调整交流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以上的处级领导干部5人,调整抓脱贫攻坚不力的处级领导干部4人,未发生违规选人用人“带病提拔”。(刘洪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