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47件次,同比上升85.7%;处置问题线索676件,同比上升16.4%;立案398件,同比上升32.2%;党纪政务处分431人,同比上升34.3%;移送审查起诉18人。”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处分人数均创历史新高,这是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体现。
2018年,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职责定位,纪法衔接,精准发力,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腐败问题多发,管理干部不到位连续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线索“主渠道”作用,构建起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提升群众参与率,扩展问题线索来源;纪检监察干部扑下身子,走村入户深入群众中了解情况,面对面向群众收集问题线索;注重与信访、公检法、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处置等快速反应机制,对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及时反馈。
同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和分析研判,及时处置重要检举事项,坚持纪法面前人人平等。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四风”问题以及精准扶贫、工程建设、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失职渎职、滥用公权力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使纪律、法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达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目的。去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43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2.9%、29.6%、11.9%、5.6%,切实达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效果。
此外,全市各级党委(组织)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强化学习、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陈伟孝 果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