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将民政资金挪作它用,在扶贫项目建设中未通过竣工验收便拨付了全部工程款,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国家扶贫资金……”因侵害群众利益,2018年,永胜县光华乡原乡长谷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2018年,丽江市纪委监委以强化责任传导、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招”并举织密监督网。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五项工作机制开展交叉检查、重点督查,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加强对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去年受理处置群众诉求9063件。坚持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直查直办等制度,去年,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10次,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60余名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丽江市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实行“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并加大通报力度,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采取市委统筹、市县联动、异地交叉的方式,提级巡察与交叉巡察相结合,“下沉一级”到乡镇(街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瞄准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责任是否压实、扶贫政策是否落实、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项目实施是否到位等情况;着力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市委两轮提级交叉专项巡察7个乡镇,发现问题163个,移交问题线索43件。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职能部门、县(区)、乡镇、村组开展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问题线索。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检查,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展开线索排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重点突出问题迅速进行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不断完善信、访、电、网、微信“五位一体”诉求举报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去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837条,移交处置线索855条,处置问题线索1772条;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11件139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713件,处理1278人,处分14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5批57个典型案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