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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建立协作办案机制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发布时间:2019-01-28 08:16:12   来源:保山市纪委

“我们坚信没有严惩,监督就不‘带电’、不‘长牙’,就没有震慑力。”保山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在保山市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汇报会议上强调。

2018年,保山市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把解决问题与推进重点工作统筹好、结合好。优化工作协作机制,将纪检组、巡察组、监督室衔接和统筹起来,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倒逼担当履职,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干事热情。

加强巡察组与监督室的衔接,提高巡察质量,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成案率,同时也节约重复核实问题的时间和精力。加强巡察组与派驻纪检组的衔接,强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强派驻纪检组与监督室的统筹,监督室与对应的派驻纪检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派驻纪检组向监督室提供发现的问题线索。同时,建立监督室和联系的纪检组协作办案机制,纪检组遇到案件较多或是重要案件时,可申请协调由对应的监督室牵头,组织对应的几个纪检组共同办案。此外,优化监督室与审查室的衔接。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领导分工模式,进一步优化领导分工,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

2018年,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抓住审查调查这个“撒手锏”,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共接受信访举报1123件次,同比增长81.1%;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63件,增长49.1%;共立案427件479人,分别增长27.5%和2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8人,增长39%。共留置涉嫌违法犯罪人员22人,12项调查措施中只有勘验检查还未使用。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96万元。(杨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