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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受理信访举报449件同比上升28%

发布时间:2019-01-26 08:18:59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8年以来,嵩明县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工作途径,不断提升阳光信访品质,畅通信访渠道,有力提升了信访举报工作服务监督执纪问责水平。

畅通渠道“接”线索。在畅通“信、访、网、电”的基础上,多维度、全覆盖宣传“阳光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通过网站、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宣传信访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信访举报工作内容、举报方式等内容。建立《嵩明县纪委监委接访下访回访工作办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公开接访和驻村接访活动,从“坐等群众上访”向“干部主动下访”转变,零距离倾听群众的诉求和举报。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49件,同比上升28%。

监督检查“寻”线索。嵩明县纪委监委印发统筹联动监督实施办法、执纪监督工作办法等,联合力量,加大对扶贫项目管理、涉农物资的管理使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从中寻找问题线索。2018年,通过检查抽检、明察暗访等,发现扶贫领域问题471个,问责追责30人(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个,追责问责23人;发现违反“七严格、十严禁”纪律规定问题94个,追责问责54人;发现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187个,追责问责58人。

部门联动“移”线索。健全规范县纪委监委与公、检、法等成员单位间的案件通报、移送、信息沟通和会签机制等,通过联席工作会、专题学习会、情况通报会、个案协商会等形式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统筹协调谋划作用。2018年,已组织召开联席会议5次,收到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5条。

政治巡察“排”线索。注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中,通过“上门问线索、进门找线索、开门接线索”等方式,聚焦落实“两个维护”、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线索,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2018年,组建13个巡察组对20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各类问题274个,移交问题线索34件,立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问责2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00项。(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