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扎实开展好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这是日前临沧市纪委监委某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一次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后向被监督部门发放的监察建议书中的内容,像这种书面监察建议书,在该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已成为常态。
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履行监督监察职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督查、走访了解中发现的被监督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监察建议书,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做到既指“症结”,又开“药方”。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摒弃当“甩手掌柜”的思想,不断健全监督建议跟踪督促落实机制。自建议书发出后,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督促,重点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以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全面进行落实,被建议单位将建议的采纳及办理情况按规定时间内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确保建议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督促驻在单位举一反三,不断加强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提升一次能力,切实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下发涉及作风建设、项目督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监督建议书,着力推动被监督单位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发挥派了驻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