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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纯”“净”的干部关系 德宏全面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19-01-22 08:01:17   来源:云南省纪委

日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印发《全面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破立并举、以上率下、综合治理、严管厚爱”的原则,全面清除杨跃国、孟必光、刘新光、余麻约等案件带来的恶劣影响,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纯”“净”干部关系,全面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内政治文化正气充盈,党内政治生态山清水秀,为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让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全面修复和重构政治生态的实际成效。”《若干意见》明确,要打牢思想政治基础,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大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决消除省州系列腐败案件的恶劣影响,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政商之间应各守其志,严守边界,有‘交集’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但不能有‘交易’。”《若干意见》明确,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政商关系,党员干部既要坦荡真诚地同企业接触交往,又要靠前服务、清廉做事,主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找准定位,讲诚信、守商规、走正道,亲近有为帮助企业发展,强化涉商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官商不清违纪违法行为,倡导诚信守法的企业文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纯’就是政治纯洁、思想纯净、动机纯正;‘净’就是干部之间的工作、生活交往过程干净。”《若干意见》明确,要准确把握“纯”“净”干部关系内涵,坚持客观公正识人用人,严肃干部工作交往,规范干部日常行为,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对近年来选任的干部进行一次组织清理,甄别处理一批、调整退出一批、教育引导一批,清除干部任用违纪“污染底泥”,推动形成“纯”“净”的干部关系。

“全面提升干部适应新时代、落实新部署的能力,着力解决思维层次低、工作标准低、自我要求低‘三低’问题。”《若干意见》明确,要提升担当干事能力、激发担当干事活力、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惩恶扬善,扬清抑浊,营造担当有为的干事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生态。同时,德宏州委还出台了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了“1+N”政治生态治理制度体系,标本兼治净化从政环境。(陈云芬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