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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9-01-22 08:09:02   来源:迪庆州纪委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州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全面履行职责的第一年,还是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之年。这一年,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己任,“挺起腰杆”监督、“硬起手腕”执纪、“铁面无私”问责,教育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纪检监察干部用担当诠释了忠诚。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执纪审查、调查处置、问责追责具体工作中,坚持立案审查首先审查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置,共问责1个单位、6名领导干部。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介入调查,严肃处理。对持续推进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开展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全力配合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德钦县、维西县开展专项巡视。组织开展八届州委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对33个部门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共发现问题404个,问题线索8件,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194条,向州委及州级有关部门提出44个建议。健全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回复意见212人次。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28件次(不含上级转办件),处置问题线索182件,立案5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实践摸索试用12项调查措施,加强纪法贯通,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全覆盖,充分发挥“1+1>2”的效果。全面推进州纪委监委留置点建设,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健全走读式谈话措施办法。

强化监督,深化标本兼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3人次,同比增长19.9%,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68.9%、15%、8.3%、7.8%。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问责,对问责事项分类处置、分层督办、分级问责,加大督办督查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州共问责干部38人,同比增长15%。协助州委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对7026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对60名新任职州管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对606名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廉政培训,组织2691名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推进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开展交叉式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4件,问责5个党组织、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批22件。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处理11人,问责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州、县市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监督对象从1.4万人增加到3.08万人,17个派驻纪检组、1个纪工委全面进驻,实现对82个州级部门监督全覆盖;两县一市43个派驻机构实现对199个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与监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党组织建设,设立机关党委,将63名党员编入5个党支部15个党小组,严肃“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

新起点新征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