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带队的11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市82个责任单位落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整改各类问题302个。
印发《临沧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检查考核对象、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检查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转隶、划转人员业务特长,召开动员培训会,明确“查什么”“怎么查”,确保检查考核有序开展。
检查考核突出政治性,重点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的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特别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情况;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6个方面进行。
同时,集中检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召开工作汇报暨测评会议、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延伸检查等方式,直面问题不回避,深挖根源不放松,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确保了检查考核取得实效。
此外,注重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评定优秀等次单位27个、合格等次单位52个、基本合格等次单位3个,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杨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