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各级监委组建挂牌同纪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这一重大契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腐除恶,全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发展。
该州忠实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能定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0件20人,查处违反组织纪律案件21件21人。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州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实施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六项工作机制,开展划片监督,常态化明察暗访,督促整改问题1490个;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责追责工作,从严从快查处了大理市瑞泽建材厂违法生产经营等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问题158件,问责党组织34个、干部109人。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292件,立案692件778人,给予党纪处分575人、政务处分171人、双重处分5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3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直查直办和提级办理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76件,问责党组织18个、干部1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9人,38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27起244人。严格履行监察法赋予职责,建立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配套制度,认真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全要素试用“12+3”项调查措施4390次,实现审查调查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
扎实开展“送纪下乡”“知识测试”和“监察法宣传月”等活动,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全面改版,“一网一微一刊”宣传载体作用有效发挥。实施“蹲点式”谈心谈话,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融入干部日常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分别占60.9%、28.5%、6.7%、3.9%。州委完成对26个州级单位党组织常规巡察,两个州级单位党组织巡察“回头看”,两个县、两个州级责任部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4个乡镇提级巡察。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作风建设攻坚工程,紧扣4个方面24种表现形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个,处理114人。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督促整改违反“六个严禁”问题18个,持续深化“不担当、慢作为”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民生领域,从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工作重点。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州、县市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全州监察对象从改革前的3.8万人增加至12.8万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州级2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两个纪工委全面进驻,实现对80个州级部门监督全覆盖;12县市189个派驻机构实现对735个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开展强基固本、能力提升、作风深化、阳光纪检“四个行动”,组织参加各级培训29批次2631人,出台州监委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并聘请30名特约监察员,州纪委机关被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年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44件,谈话函询12件、初核27件,问责8人,立案审查6件6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在继承中把握形势、改革创新,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大理实践中展现纪检监察干部新气象、新作为,为奋力开创大理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马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