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德宏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通报了2018年度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4日至29日,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率12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州100个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等次评定如下:优秀等次36个;合格等次59个;基本合格等次4个,盈江县,州人大机关、州财政局、州农垦局;不合格等次1个,州公安局。
通报指出,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召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认真整改;取消其领导班子及成员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地区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组织处理。
通报强调,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对检查考核反馈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力争再创佳绩。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奋力谱写好中国梦美丽德宏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继轩 张智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