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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4478件

发布时间:2019-01-18 08:21:44   来源:昭通市纪委

2018年以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认真履职,依纪依法认真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等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共接收和处理信访举报4478件。

制定出台《昭通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将纪检监察信访举的受理范围、归口管理、信访管理、分流处置、交办督办、信息反馈、监督管理等内容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厘清关系、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切实将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统一到一个标准上来,有效提升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水平。

科学规范管理信访举报,对接收和发出的信访举报,严格按照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法”要求规范管理,及时建立台账,做到来向清去向明,定期与信访举报接收部门核对收件情况,利用信访举报督查和调研等方式进行实地查账,对办理完毕的交办件、转办件进行适时销账,对上级交办、转办件督促办理完毕后及时交账,进一步提高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水平。

畅通渠道搭建信访举报平台,及时在机关网站上开通链接全省的123888网络举报平台,将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电话,来信地址等通过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布出去。主动将全市204个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和146个乡镇纪委的信访举报电话融入到全国、全省12388检举举报平台,并在“114号码百事通”平台上进行登记。设置纪检监察信访接待中心,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来访接待和12388举报电话接听工作。

压实责任抓好信访举报工作,印发《昭通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厘清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责任边界,有效填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正确有效履职到违纪违法之间的责任空白地带,主动预防信访举报工作中“慵懒散”现象出现,让责任追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实行ABC角工作制、分片分级负责制等制度,从制度层面明责、定责、追责,从源头上预防失密泄密问题发生,有效促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高效发展。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和处理信访举报4478件。其中,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转办1805件,占比40.31%;市本级接受1288件,占比28.76%;11县市区接受1385件(次),占比30.92%。(王仁群  郑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