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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实行报告制度 对“关键少数”实施精准监督

发布时间:2019-01-18 08:07:09   来源:文山州纪委

“是否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是否亲自上廉政党课……”近日,文山州纪委预防腐败和法规研究室小朱如期收到了州委、州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来的《文山州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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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个人报告,开展问卷测评,开展分析研判,强化结果运用……2018年以来,文山州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紧紧盯住“关键少数”的“关键点”,实施有效精准监督,切实把纪律要求传导到位,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觉树立起接受监督和强化廉洁从政的意识,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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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个人报告,既是‘自我体检’,也是让纪检监察机关对自己定期‘问诊开方’。”一名州委领导班子成员说道,个人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六个严禁”情况以及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等相关党政纪律规定的情况。2018年,全州共有110名领导干部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进行了书面报告。

开展问卷测评进行“廉情摸底”。测评内容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与班子成员或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等59项“提问式”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测评内容。2018年,共向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及8个县(市)、101个州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共110人,发出问卷3801份,收回3788份,收到情况反映93个,提出意见建议48条,涉及领导干部34人。

“测评中,有反映您县部分领导干部偶尔存在用公款相互吃请、大吃大喝以及公车私用的行为,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遵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从党性修养、党纪党规等方面分别及时对以上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这是广南县主要领导收到州纪委反馈的问卷测评和问卷调查提醒谈话通知书内容。该州强化对开展报告制度的结果运用,不走过场,让报告从纸上落实到地上。经过梳理,制作情况反馈通知书207份,由州纪委逐一反馈本人及分管联系领导,要求本人对照检查,认真进行整改。制作提醒谈话通知书52份,开展提醒谈话207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201人)。19名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抓实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亲自对分管联系的38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实行此项报告制度,目的在于有效破解同级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该州纪委监委相关领导指出,加强同级纪委对领导干部党政“一把手”、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强化了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探索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常委会委员监督的新路子,拓宽下级监督上级的新渠道,坚持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李万辉  朱妍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