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重拳、下猛药”,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有腐必惩,持续巩固高压震慑态势,让违纪者受到追究、付出代价,让想违纪者受到震慑、悬崖勒马。
过去的一年,州纪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现任职重要岗位并可能还要被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三类”重点人,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受理信访举报63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52件,立案审查调查226件。其中,县处级23件,结案19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3人,党纪处分188人、政务处分105人、双重处分70人;挽回经济损失1515.96万元。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理320人、139人、65人、28人,其中第一形态与第二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分别占总数的57.97%、25.18%,第三种形态与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总数的12.32%、5.07%,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了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