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纪委对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扶贫工作部署安排不力的问题。2018年2月以来,云南省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在挂钩帮扶楚雄州武定县万德镇的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对挂钩帮扶工作研究少,缺乏产业扶持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帮扶成效不明显;干部走访工作仅限于填表,不注重帮扶实效;用下级支公司派驻人员冲抵选派名额,未经报批调换驻村人员。云南省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央和省委扶贫工作部署安排贯彻执行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被责成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向东受到诫勉问责;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跃,群团部部长张世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2.红河州屏边县委书记苏畅挂联帮扶工作作风不实、工作不深入的问题。2013年以来,苏畅一直挂包玉屏镇,挂联玉屏镇的阿季伍村和新荣村。2018年3月、4月,云南省、红河州分别发文明确屏边县阿季伍村和新荣村不是深度贫困村后,苏畅没有及时跟进研究,没有按照扶贫工作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县领导脱贫攻坚挂联深度贫困村,未带头挂联深度贫困村;2018年11月,在苏畅下乡调研记录中,显示苏畅下乡调研36次,其中到玉屏镇下乡调研28次,到其他乡镇8次。经核实,苏畅下乡调研记录的36次中,到玉屏镇下乡调研确有28次,但只有6次与实际情况相符,22次记录的时间、地点和调研内容不准确;到其他乡镇调研的8次中,只有3次与实际情况相符,5次记录的时间、地点和调研内容不准确。苏畅在挂联帮扶工作中作风不实、工作不深入,形式主义作风严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红河州绿春县搞数字脱贫、虚假报账的问题。绿春县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全部入住,但绿春县大兴镇三八街三期38户安置户中,截至2018年11月1日整户搬迁入住13户,未整户搬迁入住25户,入住率仅34%。而绿春县易地办上报的入住率却为100%。在上级部门发现该问题,并要求绿春县易地办说明该安置点入住情况后,县发改局局长张文彬明知上报的数据与实际入住的户数不一致,在向县长李涛的汇报中仍建议按之前上报的不实数据上报,李涛同意了该建议,按不实情况上报。绿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不力,隐报、瞒报真实情况,搞数字脱贫、虚假报账。2018年12月,张文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重新确定为副主任科员;李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文山州安监局副局长蒋生华、陶宁帮扶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2017年8月,文山州安监局副局长蒋生华、陶宁根据组织安排结对帮扶马关县大栗树乡和平村贫困户各5户。截至2018年9月,蒋生华对帮扶户走访了两次,陶宁仅对帮扶户走访了一次。2018年9月17日,文山州委第三巡察组在对蒋生华、陶宁进行的挂钩帮扶书面测试中,5户帮扶户的姓名均只能答对1户。蒋生华、陶宁在挂钩帮扶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帮扶工作不扎实,走访了解情况少,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普洱市民宗局不认真履行挂包帮扶责任的问题。普洱市民宗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未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到扶贫点深入了解贫困户情况,对挂包干部监督管理不严、要求不高,挂包干部到村开展帮扶次数、驻村帮扶时间不足;普洱市民宗局副调研员刘连壮履行帮扶责任作风不严不实,对帮扶对象动态情况不清楚、不了解,未做到“户户清”,在上级抽查中,发现其对2018年3月已经去世的帮扶对象动态情况不知情。普洱市民宗局受到通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刘连壮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普洱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江华受到诫勉问责;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6.丽江市宁蒗县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达峰挂钩帮扶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张达峰挂钩帮扶工作不严不实,履行挂钩帮扶责任不力,在上级部门抽查时,张达峰对挂钩帮扶宁蒗县新营盘乡东风村委会的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不清楚,对是否享受低保、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等情况也不清楚;宁蒗县文广局在履行行业扶贫职责过程中,存在对帮扶工作研究不深不透,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部分村级文化活动场室工作开展不正常,农家书屋管理不善,部分乡镇文化站没有正常发挥职能。张达峰作为宁蒗县文广局党组书记,对挂钩帮扶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带头示范作用差,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宁蒗县文广局党组受到通报问责,张达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