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助群众填写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房补助申报表的过程中,弥勒市西三镇散坡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吴绍忠向每户收取100元“辛苦费”,最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为向贫困户索要“好处费”共计1.4万元,并让贫困户支付当天中午就餐费用200元,勐腊县勐满镇大广村委会河图第二村民小组组长先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责令退赔违纪款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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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谁,只要他胆敢向贫困户‘救命钱’伸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2018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年来,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2837件,问责单位或党组织134个,给予问责以上处理311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11人,问责处理1904人;各级共通报曝光721批、1941个典型问题。
随着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有关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越来越密集、资金投入量越来越大。如何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如何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避免“跑冒滴漏”,如何保证项目优质低耗,如何确保扶贫成效,这些问题很现实地摆在了纪检监察机关面前。对此,省纪委省监委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政治立场的角度,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保障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
一年来,省纪委不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运用,并两次组织召开88个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建立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直报点制度。对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及其负责人不聚焦主责主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省纪委省监委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和通报。
一年来,省纪委省监委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报曝光了9个州(市)29个县(市、区)81个乡(镇、街道)169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相关责任追究情况,释放出“失职失责必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
紧跟省纪委省监委步伐,各地扎实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同时,持续深入推进“信、访、网、电、新媒介”举报平台建设,构建纵向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覆盖省市县三级纪委派驻(出)机构的“一纵三横”检举举报平台网络,确保群众诉求有渠道。特别是在运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方面,推动群众诉求和问题线索录入、统计、上报、处置、整改的归口信息化管理,形成问题线索反映方式、来源、人员及涉及帮扶村、户类别大数据,为精准监督、精准施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精准脱贫、廉洁脱贫打牢坚实基础。
为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省纪委省监委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工作会商,制定出台《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工作办法(试行)》,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杨富东 王荣光)